关于召开《武陵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常德市武陵区城管局决定于2021年3月30日上午9点在武陵区城管局三楼会议室对《武陵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举行听证会。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要求参加听证会的可于2021年3月30日前,向武陵区城管局提出书面申请参加听证会。
1、凡年满18周岁的在武陵区居住的城乡居民,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2、听证会代表应熟悉武陵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的相关情况并关注武陵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3、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4、听证会代表应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应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
参加听证人员的注意事项:
1、遵守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
2、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中途插话。
3、参加听证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以法人或其他
组织代表身份参加听证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联系人:唐翼慧
联系电话:7873603
特此公告。
常德市武陵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2021年3月15日
终审:晏紫卉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晏紫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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