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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时间:2022-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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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鼎城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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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7 10:58 来源:鼎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常鼎政办发〔2020〕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农林场,区直及驻区相关单位:

《鼎城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6日

鼎城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地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25号)、《开云官方网址 关于印发<常德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依照《常德市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抓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等各项重点环节,着力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重点落实城区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同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试点工作责任分工见附件),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启动大型分拣中心建设项目。

2021年,全面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稳步扩大生活垃圾分类范围,确保城区居民对垃圾分类的知晓率达到100%;稳步提高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置率;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比例达到80%;建成1个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基地,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35%;大型垃圾分拣中心全面建成。

2022年,将辖区内有物业管理的封闭式生活小区全部纳入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范围(试点工作责任分工见附件),根据试点情况对居民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提出要求;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将公共机构全部纳入生活垃圾分类考核范围;红云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2025年,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三、分类类型

示范街道和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以“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包括餐厨垃圾、家庭厨余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为基本类型,确保有害垃圾单独投放。大件垃圾、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垃圾等单独分类、独立处理。

其他地区按《常德市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要求落实。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1.强化舆论引导。依托新闻媒体、政务平台、户外广告等各类宣传载体,利用宣传片、短视频、手机报、宣传手册、报纸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开展全覆盖、分层次、多样化的公益宣传,大力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的意义,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区行政审批局)

2.扎实开展“五进”宣传活动。

(1)进学校:依托课堂教学、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等平台,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等活动,切实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引导工作。(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玉霞街道办事处、红云街道办事处、郭家铺街道办事处)

(2)进社区:各街道、社区要利用横幅、展板、宣传栏,做好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通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社区讲堂、专题知识竞赛等多样化的活动,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入户宣传和现场引导,切实提高广大居民知晓率和参与度。(牵头单位:玉霞街道办事处、红云街道办事处、郭家铺街道办事处,责任单位:各社区)

(3)进机关:充分发挥好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培训,解读国家、省、市、区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基本知识,做到应知应会、熟知熟记,进一步带动干部职工环保和文明习惯的养成。(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玉霞街道办事处、红云街道办事处、郭家铺街道办事处)

(4)进家庭:团区委、区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主题实践等活动,面向广大家庭大力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基本知识,鼓励和引导青少年、妇女等力量服务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引导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推动者。(牵头单位:团区委、区妇联,责任单位:玉霞街道办事处、红云街道办事处、郭家铺街道办事处)

(5)进市场:以市场为载体,打造生活垃圾分类宣教“大窗口”,创新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安排专人引导广大消费者正确、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基本知识,增强节约环保意识,做到垃圾分类“新时尚”入脑入心。(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玉霞街道办事处、红云街道办事处、郭家铺街道办事处)

 (二)建立分类体系,明确分类要求

1.推行分类投放。统一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设置规范。居民小区、公共机构根据规模大小合理设置分类收集桶(箱)。通过设立宣传栏、垃圾分类督导员等方式,引导垃圾产生者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将产生的垃圾投入相应垃圾容器,或通过预约上门等方式投放。(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机关事务中心、区环卫服务中心、玉霞街道办事处、红云街道办事处、郭家铺街道办事处)

2.推行分类收集。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单位和社区要根据实际情况新建或改造与周边环境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并明确分类收集主体。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桶站应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和标识,做到功能完善、干净无味。同时,应同步公示生活垃圾收集点的分布、开放时间,以及各类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责任单位、收运频率、收运时间和处置去向等信息。有害垃圾按照便利、安全原则,设置专门贮存场所。(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机关事务中心、区环卫服务中心、玉霞街道办事处、红云街道办事处、郭家铺街道办事处)

3.推行分类运输。全面更新老旧垃圾运输车辆。对生活垃圾以“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实行分类运输,严禁“先分后混”“混装混运”。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应加强对危险废物运输的监督管理。(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鼎城分局、市生环局鼎城分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环卫服务中心、玉霞街道办事处、红云街道办事处、郭家铺街道办事处)

4.推行分类处理

(1)可回收物。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促进机制,强化产品制造企业与销售企业的产品及包装物回收再利用责任,提高可回收物利用水平。通过制定低价值可回收物补贴政策,培育玻璃制品、塑料等低值可回收物利用市场。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提供回收种类、交易价格、回收方式等信息。(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市生环局鼎城分局、区住建局、区城管执法局、区行政审批局、区环卫服务中心)

(2)有害垃圾。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要求分类,由具备相应运输和处置利用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按要求开展运输和处置利用。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家庭源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利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公安部门应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牵头单位:市生环局鼎城分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鼎城分局、区环卫服务中心、玉霞街道办事处、红云街道办事处、郭家铺街道办事处)

(3)厨余垃圾。加强对厨余垃圾应急处置工作的监管,逐步实现城区厨余垃圾收运、处理的全覆盖,加大收运力度,稳步提高厨余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资源化利用率。(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区环卫服务中心、玉霞街道办事处、红云街道办事处、郭家铺街道办事处)

(4)其他垃圾。按现行环卫体系处理其他垃圾,集中收运并与市城区一同进行无害化焚烧处理。(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区环卫服务中心、玉霞街道办事处、红云街道办事处、郭家铺街道办事处)

(5)建筑垃圾。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确保2021年建成1个年处置量约150万吨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基地。(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区环卫服务中心、玉霞街道办事处、红云街道办事处、郭家铺街道办事处)

(6)大件垃圾。严格按《大件垃圾收集和利用技术要求》在城市垃圾分拣中心集中规范处置大件垃圾。(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区环卫服务中心、玉霞街道办事处、红云街道办事处、郭家铺街道办事处)

(7)园林绿化垃圾。对城市绿化养护以及公园绿地、风景名胜区产生的枝叶、树木等实施集中分类处理。 (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玉霞街道办事处、红云街道办事处、郭家铺街道办事处)

(三)明确实施范围,有序推进分类。

1.推进公共机构率先分类。公共机构要率先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形成党政机关带头示范、全社会普遍参与的良好局面。国有企业和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经营场所,要比照党政机关积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2022年起,落实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考评制度。(牵头单位:区机关事务中心,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广体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国资中心、玉霞街道办事处、红云街道办事处、郭家铺街道办事处)

2.推进街道示范片区建设。以街道为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示范小区和示范社区、示范街道,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以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为基础,以点带面,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扩大到全区。(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区环卫服务中心、玉霞街道办事处、红云街道办事处、郭家铺街道办事处)

3.推进居民小区垃圾分类。明确街道办事处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主体责任,落实督导员配置要求,统筹推进全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牵头单位:区住建局,责任单位:玉霞街道办事处、红云街道办事处、郭家铺街道办事处)

(四)做好源头减量,加速垃圾分类。

积极探索建立涵盖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机制。鼓励生产企业使用可再利用、可再生、可降解等有利于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的产品。加强对农贸市场、商店、超市及商场的管理,加大“限塑令”专项整治,逐步控制、减少塑料袋的销售、使用,做好快递封装用品的监督管理,减少过度包装、二次包装。餐饮服务、旅游住宿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消费用品。公共机构要加快推进无纸化办公,提高再生纸的使用比例,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和一次性杯具。 (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广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机关事务中心、区邮政公司)

 (五)创新体制机制,打造鼎城模式

1.探索积分兑换机制。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积分兑换制度,基本形成“分类可积分、积分可兑换、兑换可受益”的模式,鼓励、引导更多居民参与生活垃圾的源头分类、正确投放。(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玉霞街道办事处、红云街道办事处、郭家铺街道办事处)

2.探索减量奖励机制。推动以居民小区为单位进行生活垃圾就地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对减量效果明显的居民小区社区、街道(乡镇)给予物质和荣誉奖励。(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玉霞街道办事处、红云街道办事处、郭家铺街道办事处)

3.探索生态补偿机制。按照“谁导出、谁补偿,谁导入、谁受偿”的原则,建立生活垃圾导出区对导入区的生态补偿机制和“按量定补”机制。(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市生环局鼎城分局、玉霞街道办事处、红云街道办事处、郭家铺街道办事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区城管执法局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做好统筹管理、调度协调、监督考核等方面的工作。其他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责、及时跟进、主动作为,共同研究解决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成立鼎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陈远同志任组长,钟科程同志任常务副组长,谌东、张跃红、王磊同志任副组长,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城管执法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具体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并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协调、监督和指导。由王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曾大友、熊李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由区城管执法局统筹抽调。

(二)强化监管执法。加强对我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的全过程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投放、收运、处理生活垃圾的监管执法力度,按《常德市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对随意倾倒、处理生活垃圾等行为依法给予处罚。

(三)落实资金保障。统筹整合相关渠道资金,支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从2021年开始,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资金安排预算。引导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专项奖补资金,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建立生态补偿和减量奖励政策。

(四)强化督导考核。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全区各单位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考核内容,纳入全区各单位绩效考核内容,纳入全区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内容。区城管执法局将组织考核责任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专项督查。 

附件:2020年鼎城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责任分工

附件

2020年鼎城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责任分工

序号

责任单位

工作职责

1

区城管执法局

1.拟定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牵头推进、考核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牵头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机制;

3.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制定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规范操作规程,规范统一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标志标识;

4.加快推动大型分拣中心建设、固体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设等项目的落地实施。

2

区委宣传部

1.制定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方案;

2.牵头负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舆论宣传发动,负责督促、推进、指导城区出版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介,大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和公益宣传,营造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社会氛围。

3

区财政局

1.保障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经费;

2.设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奖励资金,加大对垃圾分类先进单位和个人(特别是督导员、 志愿者)的奖励力度;

3.做好本系统垃圾分类的指导、检查、督促、考评工作。

4

区发改局

1.牵头负责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

2.积极协助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审批、核准等相关工作

3.做好本系统、本行业垃圾分类的指导、检查、督促、考评工作。

5

区教育局

1.制定城区学校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牵头负责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等活动;

3.负责督促、推进、指导、考核城区学校的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同步开展垃圾分类示范校园建设。

6

区民政局

负责督促、推进、指导、考核城区协会、学会、联合会等各类社团组织的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7

市生环局

鼎城分局

1.加强对家庭源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利用指导、监督和管理;

2.指导各单位认真开展有害垃圾的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工作;

3.做好本系统、本行业垃圾分类的指导、检查、督促、考评工作。

8

区住建局

1.督促、指导居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和商铺、商用写字楼物业服务企业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进行监督管理;

2.做好本系统垃圾分类的指导、检查、督促、考评工作。

9

区交通运输局

1.负责督促、推进、指导车站、机场、码头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2.加强对危险废物运输的监督管理;

3.做好本系统、本行业垃圾分类的指导、检查、督促、考评工作。

10

区商务局

1.负责督促、推进、指导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经营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提供具体名单;

2.牵头建立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

3.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产业政策、回收标准和回收行业发展规划,提高全区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水平;

4.组织开展可回收物的收运和资源化利用,做好可回收物回收利用量的统计工作;

5.做好生活垃圾分类“进商场”宣传活动;

6.做好本系统、本行业垃圾分类的指导、检查、督促、考评工作。

11

区市场监管局

1. 加强对商店、超市及商场的管理,加大“限塑令”专项整治,逐步控制、减少塑料袋的销售、使用;

2. 加强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登记管理;

3.加强再生资源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

4.倡导“光盘行动”;

5.做好本系统、本行业垃圾分类的指导、检查、督促、考评工作。

12

区文旅广体局

1.负责督促、推进、指导文化、广播电视等单位及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2.指导、督促星级宾馆的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逐步取消星级旅游酒店一次性用品免费提供服务;

3.做好本系统、行业垃圾分类的指导、检查、督促、考评工作。

13

区卫健局

1.制定并组织实施城区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方案;

2.负责督促、推进、指导城区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做好医疗垃圾分流、分类管理,杜绝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

3.做好本系统、本行业垃圾分类的指导、检查、督促、考评工作。

14

区国资中心

负责督促、推进、指导城区国有企业的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并提供具体名单。

15

团区委

牵头负责建立生活垃圾分类青少年志愿服务队伍。

16

区妇联

牵头负责组织、发动妇女组织及家庭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营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家庭氛围。

17

区环卫

服务中心

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的具体实施。

18

区机关事务

服务中心

1.制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督促、推进、指导、考核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并提供公共机构具体名单。

19

街道办事处

1.制定本街道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方案,负责本街道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2.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力度,参与、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宣教活动;

3.负 3.负责入户宣教、分拣督导等环节的具体落实;

4.提供本辖区居民小区和国有企业、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经营场所具体名单。

20

社区居委会

1.负责本社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指导、督促居民按生活垃圾分类的标准规范分类、投放;

2.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力度,参与、配合上级主管组织的宣教活动,负责入户宣教、分拣督导等环节的具体落实;

3.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规定对垃圾进行收集、运输。

21

其他单位

负责做好本系统、本行业垃圾分类的指导、检查、督促、考评工作。

终审:晏紫卉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晏紫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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